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近年来,各类虚假招生宣传和欺诈行为屡禁不止,导致学生的经济利益和受教育权益遭到损害。为此,省教育考试院梳理了虚假大学招生欺诈的特点与典型案例,并提供了识别防范招生欺诈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仔细阅读,高度警惕,严加防范,维护好个人权益。一、虚假大学招生欺诈的特点
虚假大学俗称“野鸡大学”,是指未经教育部和地方教育部门审批,无办学资质而私自招生办学的学校,其虚假宣传和招生欺诈的基本特点和方式如下:
1.虚设网站“有名无实”。虚假大学多自建网站行骗,往往只有空壳网站而无实体学校,“打着大学的幌子”从事伪造学历文凭证书之类的招生诈骗。其网站往往抄袭正规高校往年简介并盗用其图片和文字、粘贴各种教育类新闻信息,极具欺骗性。虚假大学的名称常使用一些看似“高大上”的字样,如“中国”、“北京”、“首都”、“华北”、“华东”等,还常常含有“财经”、“管理”、“经济”等热门专业词汇,很多虚假大学的名字与正规大学高度相似,很容易被混淆。
2.分布区域集中,倾向异地招生。虚假大学在全国各省市都有分布,特别是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沿海发达城市等高校密集的区域分布比较集中。这些学校倾向于异地招生,利用外地考生和家长难以识别和求证,来欺骗一些外地特别是二三线城市高考分数较低的考生。
3.违规操作,私自招生。一些私人培训机构借与正规大学谈合作的机会,在未获得招生许可权的情况下,以正规大学的名义私下招生。还有一些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通过与企业合办的培训机构在外地私自招生,欺骗一些低分考生缴纳高额学费上学。此外,一些具有招生资质的民办高校,为招揽生源,发布虚假招生宣传信息、委托中介招生或以招收“预科班”、“签订预录取协议”等方式违规招收学历教育学生。通过上述途径入学的考生,国家将一律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和学历信息。
虚假大学在利用自建网站等进行虚假宣传的同时,还常通过混淆教育形式、谎称有“内部指标”、可以“低分高录”或利用自主招生、定向招生之名实施诈骗,要求支付高额费用;或以“录取时间紧急”为由,骗心急家长先支付定金,再邮寄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和家长在其自建网站上验证录取通知书信息,并结清尾款;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考生信息,将考生原本正常投档和录取说成是花钱打通关系,以此来索要钱财。考生和家长要特别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如何识别和防范招生欺诈行为
1.掌握高校招生基本常识。考生和家长须了解以下常识:一是普通高校招生是区别于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的一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二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是按照国家*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数和志愿,在全国统一编制的网上录取系统中进行的,并且经过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国家将一律不予注册电子学历。三是省招生委员会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四是高校招生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五是不存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外的所谓“内部指标”。
2.认真辨识网站域名和内容。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院校官方网站,域名后缀一般为“.edu.cn”,而虚假大学的网站域名多不规范,常用工商金融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