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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一月就结婚感情不牢终分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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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一月就结婚 感情不牢终分手


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一对夫妻,认识恋爱仅一个月就匆匆结婚,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吵闹。半年后,妻子干脆外出打工,从此不见踪影,丈夫最终起诉离婚。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准予这对夫妻离婚。


2004年3月份,覃先生与*女士相互认识并恋爱,当时双方都对对方印象不错,彼此都有好感,于是他们都顾不了再深入地了解对方,便于4月21日草率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由于性格不和,夫妻俩常因家庭琐事吵闹,*女士此时才发觉覃先生与自己心目中的丈夫差距甚远,她无意继续与覃先生生活下去,加上没有孩子的牵挂与拖累,2004年11月,*女士外出打工,从此不见踪影。由于感情淡漠,期间双方互不联系。


一晃三年过去了,*女士依然没有消息。2007年9月20日,再也忍受不了这段名存实亡婚姻的覃先生向都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他认为,他们夫妻之间已分居三年,夫妻感情已破裂。


在法庭上,*女士终于露面,对丈夫要求与她离婚表示同意。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覃先生与被告*女士相互认识恋爱一个月后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相互了解甚少,属于草率结婚,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亦未能建立真挚的夫妻感情,双方分居已经三年的时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此,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法院判决,准予覃先生与*女士离婚。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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