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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0 16:31:00
引言

唐朝在与契丹的交往中竟然没有和亲往来,这是为什么呢?——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知道,和亲作为中原源远流长的民族政策,并不是开始于唐朝,在西汉就已有和亲历史。和亲在处理民族关系、维护边境稳定方面的成效一直是显著的,然而唐朝建立之初,即玄宗以前的唐朝历代统治者。

首先,对于契丹来说,主要有两点原因,而且主要集中在唐朝建国初期,分为内因和外因。建国初,与周边的其他边疆民族相比,契丹力量并不强大,“臣于突厥,以为俟斤”。契丹的行动常常受制于突厥,不能和中原有过多交往。

和亲之两国,关系自然会变得更加亲密,在经济的发展、军队力量的增强、文化的融合方面也会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突厥不想让契丹因此而发展起来,脱离掌控,更不会允许实力愈强的中原王朝多出个支持者,所以突厥是不可能让这种情况发生的。

贞观二年(),摩会率领部众前来归附唐朝,突厥统治者颉利可汗闻之也派遣使者来唐,意图以梁师都换回契丹。可想而知,唐高祖时,还在突厥辖制下的契丹是受到多么严格的管制。这是契丹与唐朝没有和亲的外因。还有他们本身的因素,即内因。

契丹作为东北地区的弱小民族,所处的地理位置却是十分重要的,经常成为被争夺的对象。他们处于强者的环境中,无力改变东北地区的整体局势,只能选择一方来依靠,根据其势力的大小对比视情况而定。

而此时,“四夷之中,突厥为大”,突厥相对于唐朝来说,处于力量强势地位。为了自身的生存,他们会选择强者,讨好突厥,疏远唐朝,自然不会派遣使者前往唐朝求娶和亲。这也是契丹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出发而做出的对外政治决策。

从唐朝的角度出发

第一,中原“天朝上国”思想的影响。古代王朝,一直就有以中国为中心的“天朝上国”的观念,来源于儒家经典,孔子说:“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孟子说:“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

天朝上国思想自从形成以来对中国的影响深远。中原统治者认为本朝本国就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在各个方面领先于周边的边疆“夷狄”,所谓“天朝”,权倾天下。唐初高祖时期,国家势力虽不强大,但作为统一国家,深入贯彻了“天朝上国”的思想观念,契丹不来求娶,唐朝是不会主动与边疆小族和亲的。

第二,契丹长期处于复杂的政治环境下,他们的外交计策更加活络与更加懂得变通,他们会根据所获利益的多少而摇摆不定,时而侵边时而依附,在唐朝看来,契丹是不稳定的存在。

第三,唐朝初期契丹族发展速度很快,但其民族势力相比强盛时的突厥和吐蕃来说,实力还是弱小。太宗平定突厥以后,唐朝发展速度飞快,和亲对象的要求有所提高,从唐朝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国家利益出发,这时的和亲对象多是实力强大且已经实现局部统一的民族政权。契丹作为东北小族不具备成为唐朝亲家的实力。

其实,唐朝统治者一直也没有将很多的注意力放在契丹这里,就算是史籍记载中的唐玄宗时期与契丹的四次和亲,唐朝也不是将真正的皇家公主嫁过去,而是将外戚宗室之女册封为公主嫁之。而对当时实力比较强大的突厥、吐蕃,所派出的和亲公主多是皇帝的亲生女儿。

如贞观十年,唐太宗以皇妹衡阳公主赐婚给西突厥处罗可汗次子阿史那社尔,衡阳公主乃是唐高祖李渊之女。从和亲历史可以看出,唐朝自始至终对契丹也没有过多的重视,只是在政治上实行羁縻政策管理,契丹只要形式上臣属于中原王朝,不跟随其他边疆民族联合反抗唐朝的统治,如此就可以,唐朝也不会过多干涉其内政。

契丹衙官的设置

衙官,也称“牙官”,是唐代官制中常见的官称。据《新唐书》载:“诸军各置使一人,军皆有仓、兵、胄三曹参军事。刺史领使,则置副使、推官、衙官”。这里的“诸军”指代的应该就是唐朝戍守边疆之地的军队,“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

从这两则史料中可以知道,唐朝戍守边地的刺史领使的诸军及节镇、州府之中设置有副使、衙官等。因此,衙官实际上是唐朝于边疆地区设置的一种官职,他们从事的是与军事有关的工作。除了在“节度使、观察使以及府州”之内设置,边疆民族地区的羁縻都督府、都护府也设有此类官职。

《辽史》载“过折,本契丹部长,为松漠府衙官,斩可突于及屈列归唐。幽州节度使张守圭立之,封北平郡王”。李过折是契丹族部长,而又任松漠府衙官,松漠府是唐朝管辖契丹族设立的边疆都督府,衙官任职在松漠府之内,这可作为之例证。

太宗时,在契丹族的本土部落设置松漠都督府,在部落组织的基础上设置了羁縻州进行统治。

羁縻府州制度在此时就已经基本定型,但史料中并不见契丹衙官的相关内容,衙官应是在唐玄宗开元年间,也就是契丹在万岁通天元年反唐以后再次归附唐朝以后设置的,衙官是“因羁縻府州的设置或和亲公主的到来而出现的官称,衙官在唐朝控制契丹中的作用体现了唐朝对羁縻府州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

开元四年(),契丹联盟酋长李失活与奚族酋长李大酺一同归唐。玄宗为契丹重新设置了松漠都督府,李失活顺理成章地任职为松漠府都督,“仍其府置静析军,以失活为经略大使,所统八部皆擢其酋为刺史”。

从此松漠都督府其属官也有了衙官的配置,静析军即为契丹衙官所在的军属。唐朝对再次依附过来的契丹加强管理,不仅在松漠都督府内设置静析军,使契丹首领松漠都督为经略大使,并且为了不让其独揽大权,于此又设置了静析军副使,来分担契丹君长的军权,从而使他们相互制约,以便唐朝对契丹的管控。

失活逝世后,其弟娑固继位为下一任契丹联盟首领,玄宗封其为松漠都督。娑固时的权臣可突于的官称就被称为“衙官”,“有可突于者,为静析军副使”,静析军是契丹衙官的军属。可突于既是静析军的副使(即松漠都督府中的衙官),也是处于娑固之下的契丹联盟中的一员。

契丹首领娑固与可突于不和,但因可突于位高权重,娑固最终败落,奔走营州。衙官可突于“悍勇得众”,自李娑固起,便与契丹首领不和,其实力不断壮大。直至开元十八年(),可突于杀掉大贺氏联盟首长李邵固,改立屈烈为王。可突于的势力壮大,与唐朝的不断放纵脱不开关系。

在可突于逼走唐朝册封的松漠郡王李娑固,改立李郁于后,唐朝不仅默认了可突于的行为,册封李郁于为松漠郡王,嫁之燕郡公主,而且当可突于来朝见之时,唐玄宗“擢左羽林卫将军”。

可突于如此猖狂之举,没有被惩戒,反而被提升为左羽林卫将军。在开元十三年(),吐于在可突于的威逼下,和公主一起投奔了唐朝。玄宗没有派兵带他讨回公道,而是直接封吐于为辽阳郡王,任职京城宿卫。

开元十三年(),继吐于之后,可突于改立李尽忠之弟李邵固为新任联盟长。玄宗对可突于改立的这几个联盟首长都诏许其袭松漠郡王,并赐婚和亲公主,可见唐朝对于可突于的放任,使得可突于的实力一点一点膨胀。直至在开元十八年(),可突于杀害李邵固,立屈烈,挟奚族部落反唐。

开元二十二年(),“时契丹衙官李过折与可突于分掌兵马,情不叶,悔潜诱之,过折夜勒兵斩可突于及其支党数十人”。开元二十三年(),李过折率众投唐,玄宗封其为北平郡王,松漠州都督,并获得了大量赏赐。

争权夺利的过程

玄宗时,因羁縻府州体制和唐朝册封的静析军建制中经略大使和副使(衙官)的设置,使得契丹内部一直有着契丹首长和契丹衙官两股对抗势力的存在,也即松漠都督和静析军副使的对立。

在史料中显示出来的,在他们的争权夺利中,衙官往往是处于优势的,“唐代契丹的衙官不仅是主管军事的长官,而且可以对首领的地位构成威胁,有着很大的权力,衙官可突于和李过折都是通过政变成为契丹的实权人物或最高首领”。

其背后原因应是唐朝对其的支持乃至放纵,可突于连续几次的改立郡王,唐朝都没有惩罚,反而多有提升。

衙官的存在,自然是制衡了契丹内部的权利,但是与衙官不和的几位大贺氏联盟首长,如李失活、娑固、郁于、吐于、邵固等,他们和亲唐朝公主,多亲近于唐朝。然而衙官势力的不断壮大,使得契丹首领的实力渐弱,导致和亲并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因松漠都督府、静析军建制的出现而设置的衙官(静析军副使),造成了契丹内部的对立,导致契丹内乱不止,阻碍了契丹族的进步。不过,对于中原王朝来说,正因契丹有两股势力的不断对抗,才防止了契丹势力的壮大而祸乱边疆的可能性。

结语

总的来说,玄宗朝对于契丹族的管辖政策,包括松漠都督府的重置、纳质与宿卫、和亲及契丹衙官的设置,都是对高祖、太宗时的羁縻府州制度的有效补充,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契丹与中原王朝的联系,而且在中国的历史上,又一次加快了民族融合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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