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复
同意静海区设立朝阳街道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静海区设立朝阳街道的批复
静海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朝阳街道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朝阳街道。朝阳街道办事处为静海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驻地设置在东兴道和静王公路交口处(天津市静海区东兴道92号)。
二、朝阳街道管辖范围北侧起点为东昌道与北华路交口,沿北华路中心线向东行至朝阳道,折向南沿朝阳道中心线行至北盛路,折向西沿北盛路及延长线中心线行至西边庄村道路,折向南沿西边庄村道路中心线行至静文路,折向东偏东北沿静文路中心线行至朝阳道,折向北沿朝阳道中心线行至市电力局仓库北侧土路,折向东沿土路行至市电力局仓库东侧围墙,折向南沿市电力局仓库东侧围墙行至静海区人民政府北侧围墙,折向东沿静海区人民政府北侧围墙行至曙光道,折向南偏东南沿曙光道中心线行至东方红路,折向西沿东方红路中心线行至朝阳道,折向南偏东南沿朝阳道中心线行至宙纬路,折向西沿宙纬路中心线行至春曦道,折向南偏西南沿春曦道中心线行至静王公路,折向西北沿静王公路中心线行至旭华道,折向北沿旭华道中心线行至东方红路,折向西沿东方红路中心线行至东安道,折向南沿东安道中心线行至静王公路,折向西北沿静王公路中心线行至京沪铁路,折向北沿京沪铁路行至静海东兴建材市场北侧围墙,折向东沿静海东兴建材市场北侧围墙行至北丰路,沿北丰路中心线向东行至东昌道,折向北沿东昌道中心线行至东昌道与北华路交口终止。
三、静海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5号)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行政区划变更信息,在行政区划完成变更时限内完成勘界工作,按时上报行政区划完成变更情况报告。静海区民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更新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按照地图管理有关规定报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天津市人民政府
年2月25日
来源: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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