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夜里发生的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令人揪心。根据最新的消息,事故共造成3死2伤。城市中的高架桥是许多市民每天必须经过的交通道路设施,或从桥下穿行或从桥面经过,因此它的安全给予每一个城市居民幸福感和归属感。对这一事故有必要予以全链条回溯性调查,并对责任人及全环节严肃追责。我们也必须用更细致和有效的安全管理,来守护这份幸福感和归属感。
高架桥是一个安全集合体,它涉及到设计安全、施工安全、维修安全、使用安全,依赖于第三方的被动安全。安全集合体的事故,往往不是单一因素引发,而是多种因素的交合作用下造成。例如,如果存在设计不合理、施工不达标,架桥坍塌的安全风险从一开始建造到投用就存在。任何物业都有使用及年限性退损,没有形成严格、定期维修检查及预警制度,小风险也会很快酿成大风险。
另外,在交通管理方面,如果高架桥的使用者主体不合格,如黄牌照大货车,它的过载风险会对桥梁造成直接的威胁。为什么很多城市的高架桥禁止重型大货车同行,就是担心会引发严重安全后果。
对于像高架桥这样的高度安全集合体,往往需要与其他交通基础设施所不一样的更高水平以及连贯的安全制度予以保证。从无锡的案例上看,虽然目前还没有最终的调查结果,只初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超载货车,但从一些媒体上披露的信息上看,有一些安全问题早已经暴露于外。比如,一篇两年前的文章就提到出事的高架桥附近有一家钢铁市场,那里经常出入超载大货车,并毫无阻拦地上了高架桥。该文作者在尝试通过多个渠道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隐患时,问题似乎仍然继续。这意味着初步认定的直接原因即便成立,超载货车上高架绝不是偶然行为,事故也并非偶然。
笔者认为,在如今各种监控检测技术日益精确化、智能化的时代,相关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监测来定责到车、定责到人,然后对其进行处罚,使其认识到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危害。但是,这都属于后端惩罚措施。如何能把工作做在前面,避免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这类悲剧发生,是对我们管理工作精细化的考验。当一个外行人都能注意到的隐患,有关安全管理主体方还在睁只眼,闭只眼,只能说明管理上严重存在缺位。一个直接的证据就是,今年初无锡有关部门还查处了高架桥上的非机动车及大货车等,但现在的情况恰恰说明了这样的查处行为仅是偶然行为,没有纳入日常安全管理范畴。
我们的责任心,不仅体现在对设计不合理的安全召回意识,对施工质量问题不会听之任之,还体现在对依赖于第三方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心尽职,对常规、日常安全执法严守职责。同时,道路使用者坚持自律与利他主义情怀,这样才能避免可怕的客观后果产生。一个充满幸福和温馨的城市,需要有关部门及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尽最大可能排除那些潜在的隐患。(作者是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