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拍友反映:
静乐县静汾苑小区物业向住户强制收取阁楼的取暖费,不交就不给供暖,这如何解决?
(图片来源于网络)
静乐县人民*府回复:
尊敬的拍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咨询房管局及供热公司,现回复如下:
1、静汾苑小区的阁楼采暖费是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受静乐县热力公司委托代收。按照《忻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忻*办发[]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按面积收费的热用户单层空间高度超过3.3米以上部分加收超高热耗费。每增加30厘米,加收热费10%。
2、静汾苑小区住宅楼六层的阁楼地面至坡屋面最高点的高度按平均3米来计算,建筑高度折算为1.5米,顶层总体层高可按4.5米计算,超过规定的3.3米的部门为1.2米,应加收超高热耗费40%。静汾苑小区收取的阁楼的采暖按照各楼栋建筑结构进行计算,均在40%建筑面积范围内,符合文件规定。
3、业主对收费标准、收费单价及收费面积如有疑问,请联系县热力公司咨询。
4、小区住宅楼已执行分户供热,采取先交费后供热的制度,请住户提前交费,以免影响供热。
来源:忻州随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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