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力量,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推进村级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巴州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基层工作岗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考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疆内外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6月1日至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少数民族需具备一定的国语水平。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不属于招考范围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籍或公职的;
3.现役*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受*纪处分或*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7.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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