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
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赴重点师范院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年毕业生,即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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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置考点。
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教研员共27名,详见《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2.年龄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0周岁(即年12月2日至年12月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原则上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请示区人社部门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3.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首次聘用合同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可抗因素除外),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4.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应届研究生报考者,其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其中之一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名称(含旧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也可报考。
5.职位要求是师范类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院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相关材料。
6.报考职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学业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7.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者,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学业成绩单和证明年毕业生身份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
1.报名形式包括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建议尽量采取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2月4日下午17:00)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