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力量,缓解公安警力不足的矛盾,经县委、县人民*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不是事业编制)。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部分职位要求具有和静县户籍。截止年6月28日,报考人员户籍应在该职位规定的行*区域内。(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2、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6月28日至年6月2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是指年6月28日至年6月28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退伍*人及连续从事协警工作满5年,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年6月28日至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面向退伍*人职位,学历不限。报考人员应在7月4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4、考生报考具体详见《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
三、时间安排
(一)发布简章、报名缴费时间
发布简章时间:年6月28日。
现场报名、缴费、资格审查时间:年6月29日09:30-7月4日19:30。
(二)笔试时间
年7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年7月12日。
(四)面试时间
年7月15日开始,具体安排详见和静县人民*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