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招聘教师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招聘岗位
第一类:学前教师54名第二类:小学教师名;初中教师51名第三类:高中教师20名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愿从事边疆教育工作。(二)年龄符合岗位要求(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已取得或年6月底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五)具备岗位招聘条件:1.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及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2.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工作流程
(一)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在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条件且有意向到和静县工作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招聘意向协议,并完成登记报名和资格审查。(二)录用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须参加年*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学前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待正式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如已签订协议学生未被自治区统一录取,我县将继续安排在本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任教期间,按照正式录用教师标准同等支付工资、津贴等,生活条件和其他待遇按本县正式教师同等对待。
工资待遇
(一)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在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条件且有意向到和静县工作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招聘意向协议,并完成登记报名和资格审查。(二)录用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须参加年*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学前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待正式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如已签订协议学生未被自治区同一录取,我县将继续安排在本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任教期间,按照正式录用教师标准同等支付工资、津贴等,生活条件和其他待遇按本县正式教师同等对待。
其他事项
1.招聘联系方式:*和静县教科局局长乔伟:
*和静县教科局组织人事股马成*:;-;
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