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考核评审,和静县顺利通过了国家级园林县城初验,同意申报国家园林县城。
年,和静县正式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这一目标,并把打造最佳人居环境作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布局,深入实施“工业强县、农企富民、旅游兴业、生态宜居、和谐共享”五大战略,着力打造“大美和静”。
3年来,和静县共投入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亿余元,用于推进城区道路、公园、广场及绿化、美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基本形成了“拆墙透绿、提水上街、显山露水、人在画中”的园林县城风貌。
经过努力,和静县被列为自治区首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中国低碳经济示范县、中国循环经济荒漠化治理优秀县等荣誉。
据了解,截至目前,和静县人均公园绿地占有面积10.3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公顷,绿化覆盖率38.83%,绿地面积公顷,绿地率36.15%,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城市个性特色在创建中日益彰显,城市空间品质在创建中显著提升。(来源: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