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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29 4:14:00

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

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和静县托乐商店等纳税人:

你单位(个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未能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受送达名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限和静县托乐商店等户纳税人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到和静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信息确认。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申请行*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和静县托乐商店等户受送达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

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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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拉静生

审核:齐加富

编辑:李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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