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
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和静县托乐商店等纳税人:
你单位(个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未能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受送达名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限和静县托乐商店等户纳税人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到和静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信息确认。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申请行*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和静县托乐商店等户受送达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
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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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情,在行动,建议您,少出门
不聚集,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
打喷嚏,捂口鼻,喷嚏后,慎揉眼
有症状,早就医,疫情防控,我们在一起
终审:拉静生
审核:齐加富
编辑:李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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