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4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维吾尔自治区和*生产建设兵团发现,伊宁县、伊吾县、奎屯市等地盲目上马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力,违规产能监管不严不实,地方有关部门把关不严、履职不力。
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伊犁闽陶陶瓷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已基本建成。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供图
地方有关部门默许项目违规建设
督察发现,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园区清洁煤制气中心的名义为伊犁闽陶陶瓷有限公司3台吨/小时企业自用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打掩护”,伊宁县发改委违规于年予以备案,目前该设施已基本建成。此外,该企业建筑陶瓷生产线能效未达先进值,不符合新建高能耗项目相关要求,地方有关部门仍默许项目违规建设。
伊吾县*宣东能源有限公司万吨/年兰炭项目在未取得节能审查和环评批复情况下,于年11月擅自开工建设,地方及有关部门不仅长期未制止违法行为,反而以重点工程名义大力推动,直至督察组指出该问题后,地方才予以处罚。
年7月,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明确要求,禁止单独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与此同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规定,禁止新建限制类产业项目。督察发现,年9月,阿克苏地区有关部门以承接产业转移为名,违规批复温宿县*创立化工有限公司吨/年限制类铅铬*颜料生产装置,目前该生产线已基本建成。
温宿县*创立化工有限公司限制类铅铬*颜料生产装置。马亮摄
温宿县*创立化工有限公司限制类铅铬*颜料生产装置。马亮摄
企业顶风作案,在实际建设中“偷梁换柱”
石化行业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属于国家产业*策早已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应于年底前淘汰。
督察发现,奎屯市*天正中广石化有限公司顶风新上淘汰类炼油项目。该公司60万吨/年重油深加工及配套工程项目于年10月通过当地发改部门备案,但企业在实际建设中“偷梁换柱”,于年建成一套属于淘汰类的万吨常减压石油炼化装置,年、年均外购原油违规从事炼油生产。
督察还发现,*一些地方近年来以重油加工或沥青加工的名义违规建设了多个属于淘汰类的炼油项目,相关部门监管不严,放任企业违规生产。
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和静县新兴铸管*有限公司立方米高炉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十分突出。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供图
规避违规产能整改,企业屡次弄虚作假
和静县新兴铸管*有限公司违反产业*策要求,以铸造高炉名义建成1座立方米普通炼钢用生铁高炉,实际并未建设配套铸造设备。为规避违规产能整改,企业屡次弄虚作假,并于年11月以立方米高炉的名义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场督察发现,该高炉长期用于炼铁生产,地方有关部门未予监管。此外,督察还发现,该高炉出铁口大量烟气收集不到位,无组织排放问题十分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马亮、李龙)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温宿产业园区深入一线、核实问题。马亮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