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满蒙联姻系自后金*权开始之前直到清朝入主中原的满族和边区蒙古族之间,保持了近三个世纪的通婚、姻亲关系。满蒙联姻系清朝“南不封王北不断亲”、“分封以制其力”、“崇释以制其生”的三大国策之一。满蒙联姻对中国北方满、蒙两大民族之间的长期和平、友好;保持边疆稳定,维护*权稳固乃至清朝挥师入关、入关中原,建立大一统的封建王朝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满蒙之间的*治联姻活动,自清朝入关之前就已经开始。努尔哈赤在逐步统一女真各部的同时,已经做好了同明朝相抗衡的准备,作为女真和明朝都相毗邻的蒙古各部盟成为努尔哈赤不得不考虑的*治势力、*事力量。武力征服蒙古各部,不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有被强大的林丹汗部盟消灭的风险;而招抚拉拢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通婚并将此制定成为国策。
有史可查的,后金*权同蒙古部盟之间最早的联姻关系发生在万历四十年,公元年,努尔哈赤迎娶蒙古科尔沁贝勒之女。《满蒙联姻的传统》记载:
“闻蒙古国科尔沁贝勒明安之女甚贤,遣使往聘,明安许焉。送女至,上具车服以迎筵宴如礼”
清朝满蒙之间的姻亲关系和中国自古有之的和亲并不同,而是建立在平等*治关系之上的互相嫁娶。即皇帝、皇子、亲王和公侯子弟选娶蒙古女子缔姻,清帝将公主和宗女下嫁给蒙古王公及其子弟。上行下效,亲王勋贵乃至王公大臣也纷纷效仿皇室与蒙古缔姻。但是,满蒙联姻的决定权掌握在皇帝手里,清帝通过“指婚”将皇室公主以外的宗室格格们遣嫁蒙古。
本文通过满蒙之间姻亲关系中的女性角度,以具体数据分析,探究清朝“满蒙联姻”的三个显著特点。
01清朝皇室女子出嫁比例较高;蒙古女子入宫地位尊崇
1、清朝出嫁女子的类型和数量
满蒙之间的联姻主要发生在满蒙两族上层贵族范围,对于清朝而言更是大多出自皇室或者宗亲,涵盖皇室公主、皇帝养女和皇室宗亲格格。《清皇室四谱》记载:
“(太宗)皇四女,固伦雍穆长公主名雅图,孝庄文皇后博尔济锦氏出。(高宗)皇七女,固伦和静公主,令妃魏氏出。”
皇太极和乾隆皇帝的两位公主就是清朝出嫁公主中的典型代表,也表明了清朝对于蒙古各部盟的重大恩典,这和清朝之前“和亲”活动中屡次以“宫女”伪装“嫡出公主”的行为进行出嫁明显不同。例如请太宗皇太极一朝,他的14个公主中就有10个远嫁蒙古各部,成为蒙古贵族的妻子。
另外,据清朝皇室族谱《玉牒》记载统计:在满蒙之间长达年的联姻行为中,满蒙之间联姻多达次,其中出嫁到蒙古的清朝皇室公主和宗室格格多达位,占据整体数量的73%。
2、蒙古出嫁女子的类型和数量
据《清朝的满蒙联姻》记载统计,蒙古出嫁到满族的女子主要来自漠南蒙古、漠北蒙古和西套阿拉善蒙古的蒙古王公之女。而从努尔哈赤时期到康熙朝,清帝后宫中的蒙古女子主要来自蒙古科尔沁部。作为最早依附清朝并同清朝之间建立姻亲关系的蒙古部盟,科尔沁部落是清朝最为重视和厚待的蒙古部落之一。
皇太极和顺治时期的后宫均以蒙古女子为主,皇太极的继后孝端文皇后和顺治帝的母亲孝庄文皇后都出自蒙古科尔沁部。在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和世祖福临3朝有13名蒙族姑娘走进清朝后宫,其中包括顺治帝福临的嫡母孝端文皇后和生母孝庄文皇后。例如皇太极的后妃中,除庶妃外,共有9人,其中蒙古女子就占6人,比例高达67%。这种蒙古女子在清朝后宫中一枝独秀的局面一直延续到康熙朝。
清朝入关以后,经过顺治朝和康熙朝前期的武力平定,清朝基本实现了对中原地区和蒙古各部盟乃至准噶尔地区的皇权统治。再加上清初著名女*治家孝庄太后,出身蒙古科尔沁部盟的博尔济吉特·布木布泰的巨大影响,直到康熙朝中期,蒙古女子依然在清朝后宫中占据重要位置。康熙朝中后期直到清朝灭亡,因为清朝对于蒙古部盟的仰赖程度逐渐变弱,蒙古女子才慢慢淡出皇帝后宫。
在满蒙之间多达次联姻中,蒙古王公之女多达人,占据整体数量的27%。
由此可见,满蒙联姻的第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满族出嫁女子几乎全部出自清朝皇室和皇室宗亲;蒙古出嫁女子则多出自蒙古王公之女,在清朝皇帝后宫中的地位尊崇。
02满蒙联姻具有明显的*治联姻特点
努尔哈赤不用动一枪一刀,仅通过娶媳嫁女便将蒙古科尔沁部、喀尔喀部等编入八旗,使之成为满洲统治集团的一部分,并在其后与明王朝的*事战争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天聪和崇德年间,皇太极更是将满蒙联姻利用到了极致。皇太极执*期间,光是皇太极自身就同蒙古部盟共发生了多达18次嫁娶:迎娶了6位蒙古王公子女,出嫁了10位公主、2位养女。
清*入关以后,多尔衮带领下的清王朝明显对于蒙古部盟的依赖程度和利用程度降低,清朝皇室和满族贵族们开始将目光转向中原地区。但顺治朝和康熙朝在孝庄太后的影响下,也并没有因为*治原因影响满蒙之间的联姻。
康熙朝中期到乾隆朝又是满蒙联姻的另一个发展高峰,此时的清王朝虽然已经完成对中原地区的统一,基本实现了全境内的皇权统治,但随着准噶尔汗国、西藏、*、青海等地的战乱频起,对于蒙古部盟的仰赖和利用又重新成为清朝皇帝必须考虑的事情。
嘉庆年间直至清朝灭亡,随着清朝对边疆地区的逐步平定,边疆战事基本趋于平静,而中原地区针对清朝的反清抗清活动又成为清朝主要的防范对象。满蒙联姻随着清朝局势的再次变化也逐步走向了没落。
由此可见,满蒙之间的联姻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入关前至康熙朝中期,为满蒙联姻的萌芽和快速发展阶段;
第二阶段:康熙朝中期到乾隆末期,为满蒙联姻的鼎盛时期;
第三阶段:乾隆末期到清末,为满蒙联姻的维系乃至落寞阶段。
通过对《清朝满蒙联姻研究》中对于满蒙之间的联姻次数和满、蒙女子出嫁的数量,可以具体列举三个阶段的数量比对,如下图所示:
由此可见,满蒙之间的联姻其最主要的动因在于*治因素,在于清朝对蒙古各部盟的利用和仰赖程度。从入关前的相依相存到乾隆朝以后的基本维系直至没落,蒙古各部盟对于清朝而言不过是原先大力利用和拉拢到维护边疆稳固和皇权统治,然后到毫无用武之地后的遗弃之*治工具。03满蒙联姻中出嫁女性的特征
作为满蒙联姻之间的主角,清朝皇室、宗室和蒙古王公之女被作为*治工具往来于满蒙两族之间,为满蒙之间的*治联盟贡献了绝对力量。但满蒙两族之间的联姻决定权却在清朝皇帝或者蒙古王公的手中,这无疑是女人的悲哀和不幸。对于满蒙联姻中的女性,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1、出嫁女性年龄普遍偏低
在清朝这样的封建社会中,原本子女的婚假年龄就普遍偏低,再加上满蒙之间纯粹的*治联姻关系,满蒙之间女子的出嫁年龄基本是出于*治目的的考虑而非女子本身具体情况考虑。通过《清代满蒙联姻中的女性研究》基于《清皇室四谱》和《清史稿》等具体历史文献研究得出的结论认为:
清朝抚蒙的公主和帝王所娶的蒙古后妃中(不包括皇太极时期夫死改嫁的蒙古女子),出嫁年龄在15岁及其以下的占大多数,在16到20岁之间的人数次之,而在20岁以上的仅有寥寥几人。
由此可见,女性的年龄普遍偏低成为满蒙联姻中的显著特点,这也成为联姻中女性悲哀和不幸的源头。
2、出嫁女性大多婚姻不幸、命运多舛
深受*治和婚姻的双重压迫,满蒙联姻中的女性大多红颜薄命,命途多舛。在清朝特殊的社会*治环境下,女性的自由尤其是婚姻自由几乎完全丧失,越来越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靠拢,即使是皇室女性和贵族女性也不例外。
例如康熙帝将皇六女固伦恪靖公主北嫁喀尔喀郡王敦多布多尔济的事例就足以说明康熙皇帝出嫁公主考虑更多的是*治因素而非女儿婚姻:
《康熙起居注》记载:“傥公主不令额驸适意安居,朕惟以额驸为是,庇额驸,公主纵死亦无所庇焉。”
另外,利用压制满清出嫁公主来笼络封建王公是清朝统治者惯用的手段,蒙古王公对这些下嫁抚蒙的公主有权生杀予夺,这是清朝统治者赋予他们的权利。这种男女间的不平等造成了夫妻关系的破裂,长期夫妻关系的不和谐使得公主内心很压抑,加上对生活环境的不习惯,很多下嫁的公主去世时才30岁左右。
例如:纯悫公主去世时年26岁,温恪公主逝世时年23岁,敦恪公主去世时仅19岁。
另外,出嫁蒙古的清朝公主和格格们自出嫁以后,自己的身家性命就和婆家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她们由于额驸身亡而改嫁他人,或是由于额驸犯事被株连的也不在少数。
而蒙古嫔妃多由于*治原因和母家蒙古部盟的具体势力,成为帝王笼络却又忌惮的对象。诸多原因致使她们在深宫之中为帝王所不喜,无子无宠,一生凄凉。
自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权之前到清朝灭亡长达三个世纪的漫长岁月里,清朝皇室和蒙古王室的女子一直是满蒙联姻中的纽带。满清皇室的公主和格格们远抚蒙古各部,蒙古各部贵女入驻皇室后宫和王公内院,这是清朝统治者笼络蒙古的重要一环。但因为出嫁女子年龄普遍较小,*治压力很大等原因造成了蒙古和满族女子都是红颜薄命、蹉跎度日,为满蒙联盟和边疆稳定、皇权统治奉献一生。
参考文献:《满蒙联姻的传统》《清皇室四谱》《清皇室玉牒》《清朝满蒙联姻研究》《清代满蒙联姻中的女性研究》《康熙皇帝起居注》《建州闻见录》《满文老档》《清太祖武皇帝实录》《清史稿·太宗本纪一》《清史稿·后妃列传》《清史通鉴》《清实录》